本文關鍵詞:成都,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
2024年4月8日,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關于開展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4〕16號)要求,我市擬申報國家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試點城市,遴選推薦一批國家試點示范項目,現就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征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點”上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項目
1.智能工廠項目。企業內外網改造升級,應用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啞”設備改造,部署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智能檢測裝備、智能物流裝備、智能控制裝備等智能制造裝備,推進制造單元、加工中心、產線等全業務流程數字化改造,建設智能工廠。探索柔性生產、共享制造、虛擬制造等新業態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新模式。開展數字化綠色化協同改造,加快綠色低碳技術、工藝、裝備應用,建設綠色工廠。
2.老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推動老舊裝置綜合技改,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設備,提升行業數字化、綠色化和本質安全水平。
(二)“線”上產業鏈供應鏈協同數字化改造項目
3.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項目。圍繞產業鏈重點環節提質升級,鏈主企業、龍頭企業制定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技術改造方案,聯合10家以上配套企業同步實施技術改造。鏈主企業、龍頭企業建設智慧供應鏈、綠色供應鏈,開放數字系統接口,引導供應鏈企業接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倉儲物流、經營管理、回收利用等環節實現企業間高效協同。
4.重點行業典型場景項目。鏈主企業、龍頭企業依托技術優勢和自身改造經驗,聯合工業軟件企業、智能裝備企業等編制數字化專用工具、典型場景建設方案、系統解決方案等。構建智能制造、綠色制造、工業互聯網等解決方案資源池,向上下游企業共享解決方案和工具包,實現“一次開發、行業復用”。
(三)“面”上產業集群、科技產業園區整體數字化改造項目
5.產業集群、科技產業園區整體數字化改造項目。先進制造業集群核心承載園區、高新區等科技產業園區聚焦主導產業,組織重點企業開展數字化技術改造示范項目建設,引導園區內其他企業“看樣學樣”實施技術改造??萍籍a業園區建設5G、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算力等基礎設施,推進人工智能工業大模型垂直應用,構建集成互聯、智能綠色的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數字化轉型能力中心,培育數字化轉型專業化服務商,為企業技術改造提供評估診斷、場景培育、技術驗證等公共服務。
(一)項目計劃總投資1億元以上。
(二)在建或擬建項目。在建項目當前建設進度不超過50%;擬建項目為2025年前擬實施且2027年前可竣工的項目,應有詳細的投資計劃和建設目標。
(三)項目實施主體為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航空航天、軌道交通和能源裝備行業(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原則上行業大類屬27、37、38、39)的鏈主企業、龍頭企業、關鍵配套企業或與行業強相關企業。
(四)項目未獲得過國家財政資金支持。
(一)企業申報。申報智能工廠項目、老舊設備更新改造項目、重點行業典型場景項目、產業集群、科技產業園區整體數字化改造項目的企業填寫附件1-1,編寫項目概況(參考附件1-3);申報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項目的企業填寫附件1-2,編寫項目概況(參考附件1-3),編寫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技術改造方案(參考附件1-4)。申報材料(附件1)一式四份(含電子文檔)加蓋企業公章后報當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抄報當地財政部門。
(二)初審推薦。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資料和推薦文件一式四份(含電子文檔)由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以正式文件報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項目遴選。根據我市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試點工作安排,對申報項目分期分批開展遴選工作。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對區(市)縣推薦項目進行評審,符合條件的項目,將擇優遴選推薦作為國家試點項目,其他項目納入成都市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庫管理。
(一)資金支持。建立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政策體系,對符合成都市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試點要求的項目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對納入國家試點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支持。
(二)要素保障。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成都市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庫管理,在庫項目作為后續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資金優先支持對象,在項目用地、用能、環境容量等方面給予保障。
(一)請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加強政策宣傳,在前期摸底和預征集的基礎上,積極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項目開展申報工作。
(二)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項目屬地監管責任,認真開展資料審查和實地核實,并在上報文件中承諾項目的真實性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開展項目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與資金撥付掛鉤。
(三)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務必于2024年4月11日17時前,將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資料(附件1、2)和推薦文件(含承諾內容)一式四份(含電子文檔)以正式文件報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1.成都市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申報書
2.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