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關鍵詞:瀘州,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6日,瀘州市科學技術和人才工作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瀘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工作的通知。按照《瀘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運行管理辦法》(瀘市科人〔2022〕125號)相關規定,市科技和人才局將組織開展瀘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評估工作。
2023年以前組建的市級工程中心(名單見附件1)。
(一)單位自評。工程中心依托單位對上年度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組織開展自評,填寫評估報告(附件2)。
(二)專家評估。由市科技和人才局組織專家評估,根據評估情況開展現場抽查。
全面評價評估期內工程中心建設與運行成效及下一階段發展計劃。重點評價工程中心創新產出、成果轉化、行業帶動、產學研合作、人才培養、開放共享、經濟社會效益等內容。
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檔次。評估結果優秀、良好、合格的為通過;評估結果不合格的為未通過。評估為優秀的工程中心,按相關規定獲得資金補助;評估為不合格的將限期整改,整改期為1年,1年后由市科技和人才局組織專家現場檢查整改結果,經整改仍未達到要求不再列入市級工程中心序列。
參與單位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瀘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評估報告
(二)反映評估及建設情況的相關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均先提交電子版,通過審核后,合并裝訂,一式三份,A4紙雙面印刷,裝訂成冊,加蓋推薦單位和依托單位公章報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
(一)評估是掌握工程中心整體運行情況和創新績效的重要措施。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中心做好評估準備工作。工程中心在參評過程中應實事求是,按要求提供與評估有關的資料與信息,按時上報評估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估或中途退出評估的、不按時上報評估材料和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不再納入瀘州市工程中心序列。
(二)請各工程中心高度重視、認真準備,真實客觀地反映評估期內工程中心的運行狀況及績效。非本評估期、非本工程中心研究方向、非本工程中心研發團隊、無佐證材料的績效,一律不列入評估范圍。
(三)請各推薦單位組織好轄區內工程中心參與評估,加強對評估材料的審核,確保上報材料符合評估要求。
(四)評估材料請于4月30日18:00前報送至市科技和人才局高新科,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