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構成
由于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保護客體都是技術方案,因此實用新型的申請文件與發明類似,即包括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請求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與摘要。與發明專利申請文件要求不同的是,附圖是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而不是僅在必要時提交的文件。這是因為,實用新型的保護客體是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而對產品形狀、構造的描述需要借助附圖才能表達清楚。
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構成
與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同,外觀設計的保護客體不是技術方案,而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也就是說,外觀設計作為發明創造,其貢獻不在于改進產品的功能,而在于賦予產品某種視覺效果。因此,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有其特定的形式要求,其包括請求書、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以及對該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等。其中,外觀設計請求書的作用與發明及實用新型基本相同。
?。?)與發明或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類似,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的作用具有確定其專利保護范圍的基礎作用?!秾@ā返谖迨艞l第二款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準,簡要說明可以用于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迸c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同的是,圖片或照片既承擔了公開發明創造的作用(類似于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又承擔了限定保護范圍的作用(類似于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權利要求書)。因此,在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審查中,圖片或者照片是審査的核心。
?。?)簡要說明的作用在于補充圖片或者照片的公開作用與限定作用。比如,一個逼真的玩具汽車在照片上可能分辨不出是真實汽車的造型還是玩具汽車的造型,因此作為特定產品的外觀設計,僅憑圖片尚未清楚完整地公開其發明創造,故有必要在簡要說明中寫明產品的名稱和用途。這是簡要說明滿足外觀設計公開要求的補充作用。在保護范圍限定方面,圖片或者照片也存在無法準確表達的情形。比如,照片上顯示的是一種具有某種色彩的新式筆記本電腦的外觀設計,但是該外觀設計的貢獻不在于色彩而在于形狀上的新穎設計,因此申請人不希望將其保護范圍限制于某種色彩,在此情形下,簡要說明不申明保護色彩,由此在限定保護范圍上對照片或圖片的有限作用提供了補充說明的功能。